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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11月25日消息,香港交易所(00388)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刊发其对发行人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披露情况的最新审阅结果(审阅报告),是次审阅聚焦于2020年7月生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ESG规则》)的新规定(2020年优化要求)。审阅的主要建议包括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气候变化、社会事宜、汇报常规四个方面。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处于亚洲的资本市场中心,香港交易所致力推动市场广泛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并一直透过上市监管、宣传及教育促进发行人的ESG常规及披露水平。我们很高兴看到,2020年优化要求成功推动了市场的积极变化,期望审閲报告中的建议及指引有助推进未来的ESG管理工作。”
2020年优化要求着重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以及对气候相关风险的管理。就ESG事宜的管治方面,超过95%的发行人披露了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管及管理方针。而气候变化方面,85%的发行人认同气候相关风险的重要性,并选择披露所有新增的气候相关要求。此审閲结果反映在确保中国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对ESG事宜给予必要关注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而上市规则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并强化了香港交易所与TCFD 框架和新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的气候披露标准保持一致的目标。
审阅的主要建议包括:
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管治。董事会要评估针对特定ESG风险所采取之措施的成效,对照各项ESG目标去检讨进度可说至为关键。《ESG规则》要求发行人必须披露董事会检视进度的过程以及检视的结果。
气候变化。发行人应尽快开始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以应对将来的气候汇报规定。
社会事宜。供应链是营运“可持续业务”的重要一环。发行人的ESG报告中应载列供应链风险管理以及绿色采购的惯例。
汇报常规。自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起,发行人须在刊发年报时同时刊发ESG报告。ESG报告的刊发时间尚未与年报同步的发行人,应留意新的刊发ESG报告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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