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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披露公告,关于建议采纳2023购股权计划并终止2017购股权计划及建议采纳2023股份奖励计划并终止2015股份奖励计划等事项。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复星国际分别于2015年3月25日及2017年6月6日采纳2015股份奖励计划及2017购股权计划。根据2017购股权计划可授出的购股权最高数目为676,527,414份,而尚未行使的共180,859,600份;根据2015股份奖励计划可授出的奖励股份最高数目为266,571,983股,而尚未归属的共46,006,530股。
公告指出,董事会建议采纳该等2023股份计划,该等计划将自采纳日期起10年内有效,旨在取代上述现有计划,并使公司可向选定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或奖励股份。该等2023股份计划将以奖励股份或购股权的形式进行。
根据2023股份奖励计划及公司任何其他计划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计划授权限额)合共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8,220,210,124股股份,该等2023股份计划及公司其他股份计划项下所有购股权及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822,021,012股;及向服务提供者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41,101,050股。
价格方面,获授购股权的承授人有权按照于授出建议日期厘定的行使价格认购有关数目股份;另外,奖励股份的购买价格(如有)应为董事会不时基于股份的现行收市价、奖励目的及选定参与者的特征和状况等考量因素而厘定的价格。
2023购股权计划项下将予授出的购股权须受最短12个月归属期的规限,于此期间内未归属之购股权不可归属及行使。
采纳该等2023股份计划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i)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1)批准及采纳该等2023股份计划;(2)授权董事会根据该等2023股份计划授出购股权或奖励股份;及(3)授权董事会就根据该等2023股份计划将予授出的任何购股权或奖励股份配发及发行股份;(ii)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就根据该等2023股份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或奖励股份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公告指出,复星国际将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十时正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此外,重选李树培先生、李富华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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