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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中午,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子公司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文唐光房地产”)接受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2.75亿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为12个月,阳光城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厦门”)及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唐润房地产”)分别以其持有的龙文唐光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龙文唐光房地产另一股东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集团”)为阳光城提供50%反担保,龙文唐光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据了解,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6日,注册资本为8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5,194.10万元,负债总额172,800.14万元,净资产72,393.96万元。
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2.6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93%。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0.33亿元,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33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阳光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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