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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要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为了增加资金流动性,对于进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在保障用于在建商品房项目的基础上,开展保函替代监管资金业务,最大限度释放流动性。项目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重点监管资金监管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保函仅可用于置换依法合规设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额度内资金,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30%,置换后的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的70%。商业银行要合理确定保函期限,确保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
另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债、重组上市及运用增发、配股等资本市场工具融资发展。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债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
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
提高专项借款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前置审批要件,简化审批环节,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有序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拨付至参建主体,确保项目复工后不形成新的“拖欠”。加快协调主融资商业银行达成配套融资意向,待专项借款批复后,第一时间跟进配套融资,确保项目后续建设资金需求。
阅读原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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