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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2023年租赁框架协议、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及2023年存款服务框架协议。
据悉,金融街物业董事会宣布,于2022年11月11日已与金融街集团订立2023年租赁框架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重续租赁框架协议;与金融街集团订立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重续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与金融街财务订立2023年存款服务框架协议,取代其余下期限的存款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重续存款服务框架协议。
公告显示,建议根据2023年租赁框架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有关使用权资产的年度上限将分别为人民币6970万元、人民币8670万元及人民币1亿元;有关其他款项的年度上限将分别为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3400万元及人民币4970万元;根据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上限将分别为人民币4.32亿元、人民币4.55亿元及人民币5.05亿元;根据2023年存款服务框架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存款服务年度上限将为人民币10.1亿元,即存款每日最高结余。
此外,金融街物业表示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供独立股东考虑并酌情批淮2023年租赁框架协议、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及2023年存款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建议并寻求独立股东批淮重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金融街集团及其联系人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重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相关议案将以普通议案的形式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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