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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三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于9月14日上午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观点新媒体获悉,复星指出,经自查,该公司不存在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针对近期网传北京市国资委信息搜集事项、监管部门摸底事项、“某银行专家访谈纪要”事项、公司的资产处置事项等情况,复星作出澄清表示,北京市国资委相关通知是北京市国资委系统的一项常态化常规性的日常信息搜集工作。与复星合作的多家商业银行从未收到中国银保监会要求摸底该公司财务敞口的相关通知。9月16日网络流传涉及复星高科的文档“某银行专家访谈纪要”,其内容不实。
此外,近期的减持和出售是复星坚持投退平衡的财务战略的延续,动态梳理和优化资产组合是公司持之以恒的工作,并非仅为了应对目前的市场环境而为之。复杂的外部环境加大了舆论对资产处置的关注度,导致了片面的解读个别资产处置行为,而忽视了资产优化的大原则,即长期动态优化。
该公司续指,截至目前,复星的债务均如期偿付,未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已有明确偿债安排,不存在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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