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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广东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发布通知,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惠州市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
其中,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按原政策执行,为不低于30%。
对于非首套房置业情况,该政策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仍保持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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