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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16日丨南亚新材(688519.SH)公布,公司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低于公司发行价,违反了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南亚新材董监高提前终止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2022-033),其中董事耿洪斌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9,7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7.92~28.84元/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021%。减持已计划实施完毕。
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南亚新材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2022-07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于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64,464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2.46~22.78元/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0.113%。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低于公司发行价,违反了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为南亚新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拟减持南亚新材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承诺。
上述事项发生后,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向公司通报了有关情况,对此次疏忽行为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对此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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