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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对于ST新城2022年度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大幅上涨的原因,ST新城回应,公司开发土地本年度共计出让2宗,面积253.460亩。其中:挂牌出让土地1宗,面积218.495亩,为住宅用地,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天水河以西、黑龙江路以南、衡山路以东、松花江路以北;政府划拨用地1宗,面积34.965亩,位于长白山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千山路以东、松花江路以北。
2022年度,ST新城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补偿收入金额共计16,320.00万元。2022年8月,ST新城取得划拨用地合同并收取地价款后,确认上述划拨用地土地开发成本补偿收入;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取得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与摘地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收到地价款后,确认上述挂牌出让土地开发成本补偿收入。
应收土地开发补偿收入回款情况方面,该年度公司收取款项15,855万元,年度报告出具前收取465万元。同时结转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9,639万元。年度公司获得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补偿平均价格为64.39万元/亩。
对于四季度实现收入19,957.70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89.97%,该公司回应,2022年度,除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及偶发性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为四季度实现以外,其余收入每季度基本均衡。
其表示,公司土地开发业务具有单笔收入金额大、收入集中的特点。同时,由于土地出让需要历经组卷、报卷、建设用地指标批复、定价及挂牌流程,环节众多、程序复杂、历时较长,且须逐步办理,无法交叉节省时间,导致公司收入一般集中在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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