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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对上交所问询函进行回复。
其中,上交所要求说明本次交易将房地产开发相关项目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同业竞争资产,以及解决相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陆家嘴股份回应,从分工来看,陆家嘴集团持有以地产项目为主要存在形式的城市重要战略空间资源,主要系相关资产、资质的持有主体,本身不从事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陆家嘴股份作为陆家嘴集团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平台,拥有专业的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团队,全面和独立地接受包括标的公司在内的陆家嘴集团委托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
具体而言,地产开发的具体业务流程中,陆家嘴股份与陆家嘴集团存在分工安排。
本次交易前,陆家嘴集团已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范围为相关金融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陆家嘴集团不存在违反本次交易前已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情形。
此外,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陆家嘴集团已出具《关于采取进一步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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