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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19日丨神雾节能(000820.SZ)公布,公司于近日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雾集团”)处获悉,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璟晖”)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76,000,000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31.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以物抵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收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神雾集团持有公司的7600万股限售股变更登记至武汉璟晖名下。
若本次神雾集团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自神雾集团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动减少合计7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武汉璟晖司法过户的书面材料,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敦促神雾集团履行披露义务。本次预计将被司法划转过户7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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