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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为加快建设郑州现代国际物流中心指明发展方向。
《措施》提到,郑州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郑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研发创新中心。对在郑纳税并交易结算的新引进大型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收首次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引进并达到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不等的落户、办公用房、经营贡献、业绩提升等资金奖励补贴。
《措施》也鼓励郑州本土骨干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发展为“链主型”龙头企业。对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全国民营物流5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5A、4A、3A 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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