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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发布须予披露事项内幕消息。
观点新媒体获悉,于2023年3月,该公司接获一间债权银行通知书,内容有关债权人向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吉通实业有限公司授出一项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11.97亿元贷款融资。
该融资以宝新置地以债权人为受益人作出之担保作为保证。通知书指称深圳吉通由于未能及时根据该融资还款而违反其责任。因此,债权人要求该公司(作为担保人)即时履行其于该融资及相关担保合约项下的保证责任。
该集团目前正在与债权人商讨不同的还款方案,包括延长还款日期及或修改还款时间表。同时,集团亦正在尽力筹集资金以支付该融资项下的未偿还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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