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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兴业物联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有关更新所得款项用途预期时间表及变更所得款项用途的补充公告。
据悉,于上市时,兴业物联董事会在厘定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时,已考虑当时的整体市况及其市场地位,以及当时的市场前景及市场发展预期。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分配旨在于拓展本集团业务与提升兴业物联团现有的物业工程服务及物业管理业务之间取得平衡。
兴业物联表示,考虑到上市时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不断增加并购活动及该等公司的竞争实力,董事会认为,于上市时将部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淨额分配至拟进行的收购事项将使其能够透过利用收购标的的现有资源及专业知识并享受规模经济更有效地进入新市场;在提供物业相关业务服务方面获得新的能力,从而与现有的物业管理服务产生协同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自上市以来,兴业物联已对五个潜在收购标的进行尽职调查,且已与其中一个收购标的的拥有人就拟进行的收购事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在管物业建筑面积由2020年底的约310万平方米增加约400万平方米或129%至2022年底的约720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底,已订立34份新物业工程合约,合约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020万元。
于2023年1月,兴业物联董事会最终决议将部分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重新分配至提升集团的物业工程服务以扩大物业管理组合;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以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并确保营运效率。兴业物联会将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余下部分用于原拟定用途,即甄选收购合适的收购标的以拓展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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