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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玉溪市于近日发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将建立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玉溪全市人民住有所居。
观点新媒体获悉,《方案》提出,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同时,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切实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运营过程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住房管理科学规范,申请分配公平合理。
《方案》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明确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申请项目地无自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在玉溪正式就业的人员,重点保障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
据悉,玉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不少于筹集建设总套数的70%,按照租户可负担、企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租金定价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品质,按照规定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和商业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比例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下,适当增加设置健身房、食堂、图书室、会客厅等共享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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