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雅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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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到,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万平方米、8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分别给予40万、80万和120万元的奖补。
将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医务人员、教师、外来务工人员、三区在外工作人员等群体购买商品房的团购活动,开发企业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住宅、住宅兼商业、商业兼住宅等)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余款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上一季度无工程款支付拖欠投诉和民工工资拖欠投诉的开发项目,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时,允许使用监管账户里的全部资金用于本地在建项目建设。排查认定的涉险房地产项目不在此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内。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开发贷款助企行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施工单位新增合理融资需求予以大力支持,对合理存量融资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鼓励服务业参与房地产业促消费。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鼓励家电、汽车行业参与带动房地产市场促消费,在促消费专项资金和房地产商相关售楼活动中,安排部分资金给予新购房者发放家电满减券或新能源车购买补贴券。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下列人员给予支持:1.在经开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人员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每个车位(车库)3000元的补贴。
2.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颁布以来,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人员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每个车位(车库)3000元的补贴。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对有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居民换购住房的,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办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
鼓励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鼓励新开发项目在商品住房预售中约定交房即交证,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同批次开发项目中,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达到首批次集中交付30%以上的,给予开发企业信用分值加5分。
据悉,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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