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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到,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
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6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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