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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于 2023年2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阳光城就关注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部们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关注函要求需说明的事项包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就涉诉金额260亿元事项,说明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何计量,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以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测算过程,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形。
阳光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各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及说明,鉴于关注函中所涉部分事项仍待进一步沟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关注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延期至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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