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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根据公告,新华都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据了解,新华都“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为1090.24万份/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该公司股本总额6.845亿股的1.59%。
根据该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比例为40%,数量为480,000股,占该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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