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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有关重组交易及清洗豁免的最新状况。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于2022年10月5日、2022年11月3日及2022年12月1日,执行人员豁免该公司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将寄发通函的最后时限分别延长至2022年11月4日、2022年12月5日及其后至2023年1月6日。
福晟国际谨此向股东提供最新资料,福晟国际及认购方一直努力满足认购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其中包括)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债务声明以及有关福晟国际财务或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动的声明,福晟国际已向执行人员提出申请,要求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而执行人员表示有意批准福晟国际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予股东,由2023年1月6日推延至2023年2月6日或之前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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