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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现有股份,及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当日交易时段前,雅居乐、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配售代理同意担任卖方的代理,每股2.68港元按其各自的分配比例配售295,000,000股现有股份;
卖方有条件同意认购,而雅居乐有条件同意发行最多为295,000,000股新股份,相当于按认购价的配售股份数目,即相当于配售价每股2.68港元。
卖方由富丰(作为陈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全资拥有,并持有陈氏家族信托的2,453,096,250股股份。陈氏家族的陈卓林、陈卓贤、陆倩芳、陈卓雄、陈卓喜及陈卓南均为雅居乐董事。
配售股份占雅居乐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7.53%及经认购事项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7%。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783,000,000港元。雅居乐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现有债项再融资及一般企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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