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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及恢复买卖。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沙钢集团(作为买方)与复星高科、复星产投及复星工发(作为卖方,均为复星国际的附属公司)于10月14日签订框架协议。卖方有意向出售,买方有意向收购目标权益(占目标公司60%的股权)。
潜在出售意向代价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潜在出售代价的确切金额将视尽职调查结果由框架协议订约方进一步协商。
截至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南京钢铁集团持有40%的股权,复星高科持有30%的股权、复星产投持有20%的股权及复星工发持有10%的股权。于潜在出售完成后,买方将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南京钢铁集团持有其40%的股权,卖方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
目标公司即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由南京钢铁集团持有40%的股权,复星高科持有30%的股权,复星产投持有20%的股权,复星工发持有10%的股权。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9.11%的股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钢材制造与销售。
买方应于总诚意金全额支付完成日起40日内完成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尽职调查意见并与卖方协商签署正式协议。若未能如期完成,订约方可延长该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如未能如期达成正式协议,任一订约方可通知对方终止框架协议。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卖方提供股权质押作为全额退还总诚意金的担保及框架协议其他条款,包括卖方向买方收取总诚意金,为正常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复星国际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另外,应公司要求,复星国际股份已自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复星国际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于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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