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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5日丨富元国际集团(00542.HK)公布,于2023年6月15日,买方(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及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中国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1.69亿元。
代价将以下列方式支付:(i)公司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港币0.2元向卖方(或其代名人)发行及配发7.41亿股代价股份,金额约为人民币1.33亿元,或倘未能于该协议日期起计三个月内(或订约方协定的较后日期)获得监管批准,则支付现金人民币1.33亿元;及(ii)支付现金人民币3632.42万元。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集团之财务业绩将综合计入集团财务报表。
7.41亿股代价股份相当于(i)公司于公布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0.66%;及(ii)公司经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约9.64%(假设公司股本自本公布日期起至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日期止概无变动)。代价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并将于各方面在彼此之间及与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代价股份上市及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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