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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11日丨泰坦能源技术(02188.HK)公告,认购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经唐山国控及公司书面同意,完成已于2023年5月11日发生,要约方唐山国控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同日向公司支付认购事项的总代价。
完于成后,要约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拥有5.67亿股股份,占经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扩大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38.00%。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于完成后,要约方将须就所有已发行股份作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现金0.34港元,较股份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收市价0.325港元溢价约4.62%。
要约方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及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广,以及投资控股。由唐山国控全资拥有,唐山国控则由中国政府机关辖下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全资拥有。
完成后,要约方已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要约方认为及确认(a)完成后,其有意让集团的股份继续于联交所上市,并让集团继续进行现有业务;及(b)其无意(i)大幅改动集团的现有业务,或(ii)辞退任何集团雇员,或(iii)重新编配集团的固定资产作日常业务以外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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